close
已婚的謝姓男子與鄰居高婦發生婚外情,謝妻回家,正巧撞見兩人的姦情,氣得又抓又咬高婦,還拿利剪押著高婦簽下切結書賠償,謝為讓高婦趕緊離去,情急下抓著高婦的手在切結書上捺手印。事後高婦與謝皆未付賠償金,謝妻提告,台北地院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謝妻300萬元。
高婦在事發後辯稱,她因為向謝的女兒買小狗,當天與謝約好到謝家去抓狗,剛好謝妻回家,不問青紅皂白,就抓住她的頭髮毆打她,還拿利剪架住她,命謝書立切結書,謝又強抓她的手蓋手印,同意賠償300萬元;她是被強迫簽切結書,當然可以撤銷切結書,不必履行賠償。
謝姓男子不願對是否有婚外情表達意見。他表示,妻子回家時,情緒失控,拿剪刀剪掉高婦的鞋子,他叫高婦趕快走,走到大門口,妻子要求他寫切結書,還說要三百萬元,他原本想先讓高婦離開,他再好好跟妻子解釋,但妻子硬要高婦蓋手印,他只好抓著高的手捺印。
法官傳訊謝的女兒作證指出,謝在事發後向女兒道歉,表示與高婦有姦情。法官因此認定,謝和高婦通姦,兩人為求謝妻的原諒,避免事態擴大,在切結書上蓋手印,既已蓋印,就應依約賠償。
全文網址: 元配抓姦 夫押小三蓋手印和解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282920.shtml#ixzz25eDt7KTh
Power By udn.com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