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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女士日前在中華兩岸婚姻促進會所舉辦的研討會致詞時提到,「目前在台的大陸配偶近30萬人,大陸配偶常常不滿被視為次等公民,故不斷向臺灣政府爭取權益,希望能夠放寬工作權及居留權」;而今,馬政府終於給予正面的回應。陸委會賴主委說陸委會已經開始正視大陸配偶存在的問題,並且將分階段來處理。她更清楚提到陸委會在照顧大陸籍配偶權益上,將秉持三項原則:其一、真的配偶可以進來;其二、假結婚及人頭買賣阻隔在外;其三、保障夫妻生活基本權益。另外,她更點出,涉及大陸配偶工作權及居留權放寬等問題,這涉及到修改法律的問題,故必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這其中因為仍牽涉其他配套措施,因此必須分階段來處理。


賴主委的一番話,雖然並沒有辦法立刻給予大陸配偶們一個明顯而立即的承諾,但是這卻充分表現出馬政府的誠心與善意,願意面對問題,並設法解決問題,然而解決問題也並非是沒有原則及立場,仍是有所堅持,例如秉持三原則便是一例。


過去大陸配偶在臺灣工作,比較其他外籍配偶嚴格,受到不少婦運團體抨擊,現在,數萬名大陸配偶在台工作可望大鬆綁,只要合法來台團聚或依親,都可以申請工作。馬政府對待大陸配偶,首先是站在人權的角度上,不要管他們是從哪個地方來的,無論是臺灣新娘,或是大陸新娘、港澳新娘,或是外籍新娘,他們通通都是來到臺灣的嬌客,都是臺灣人的牽手。因此以人權的角度來看,還給大陸配偶原本屬於他們的人權,這原本就應該做的事,不應該因為意識型態的作祟而使得發生差別待遇的現象。


其次,對於大陸配偶,並非是來台的大陸配偶都應得到一體適用般的保障,倘若大陸配偶非善意者,或存有不良居心、不軌目的、與極有可能產生犯罪行為之虞者,陸委會及勞委會也應該特別留意,甚至不歡迎她們來台;另外,倘若來台,意圖存有不法行為心態,或假結婚真騙財或賣淫者,也應該要加以杜絕,當然大多數的大陸配偶仍是善意的,但也要避免因為少數的壞份子而破壞及影響大陸配偶之群體利益保障。


大陸配偶遠渡重洋來台,為了家庭及愛情,不惜付出一切,因為沒有選票,因此往往缺少代言人及必要的保護,但今日陸委會及勞委會願意敞開心胸,將大陸配偶之相關事宜,一樣一樣加以理清楚,大陸配偶需要的是基本的尊重,並不需要特別的照顧,能夠就事論事地將大陸配偶之相關問題,做一番透徹的檢討,光憑這一點,就應該給陸委會及勞委會相當大的肯定及鼓勵,這也寫下馬英九在兩岸關係上再一次突破歷史記錄。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明白表示,依據勞委會統計,符合「依親」條件的大陸配偶約兩萬多人,並非如外傳有十多萬人,因此,對於本地勞工就業市場的衝擊並不大,況且大陸配偶多半是從事照顧性及餐飲類工作,目前這些行業在臺灣是處於缺工狀態,放寬後大陸配偶工作權後,也可以填補臺灣勞動力不足。大陸配偶既然嫁到臺灣,就是臺灣媳婦,工作權應等同外籍配偶,勞委會將與陸委會溝通研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放寬陸配來台「依親」兩年時間,即可在台工作,不必像過去一樣等到六年。這種「內人」對待的前進人權觀,真讓筆者對王主委致上最深的敬意。


兩位先進的女士賴主委及王主委,踏出去重要的一步,更替臺灣的人權記錄寫下新的一頁,替馬政府創造相當大的政績,多少家庭因為兩位女性的一小步而免於骨肉分離,造就多少幸福的家庭,只要完成相關修法工作,將所有因素都考慮清楚,有原則、有堅持的開放,即使今日尚未全部能看到結果,日後大陸配偶一定感受的到,馬政府的用心,多了一份人權觀與同理心,少了偏狹的意識型態作祟,真應該為兩位偉大的女主委喝彩,日後將看到的是大陸配偶將以歡喜的眼淚,取代過去忿怒不滿的哭泣,共同為和諧溫馨臺灣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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