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彰化銀行董監改選結果,台新金控確定失去金控法明訂的控制性持股,金管會昨(8)日表示,台新金今年年報無法再將彰銀編入合併報表,且須一次認列130∼150億元投資損失,為了維持金融穩定,金管會將在合法範圍內,提供台新金必要協助。
至於什麼協助?金管會強調,台新金必須先確定自己未來的經營方向,對彰銀的處置態度,以及彰銀未能編合併報表後對台新金未來的衝擊與影響,並與財政部進行協商,再向金管會報告未來的因應措施及需要協助之處。
此外,若台新金對財政部提起訴訟,要求返還經營權等,屆時因訴訟結果未確定,金管會也難就金控法規定要求台新金釋出彰銀或增加持股,因此昨日金管會內部也覺得「很傷腦筋」,決定讓台新金先表態,並與財政部進行必要的協商,金管會之後再來決定後續的監理態度。
相關人士解釋,主要是依金控法規定,若非子公司,金控投資單一公司股權不能超過15%,台新金持有彰銀23.5%,後續可能面臨須限期出售的問題。
金管會官員透露,昨天彰銀改選結果遠遠「超出」先前沙盤推演,沒想到台新會「慘敗」,原本還打算台新金只選得3席一般董事,要祭出控制性持股的行政解釋,但昨天改選結果,讓金管會完全不必再進行解釋。
但至於後續台新金不能將彰銀編入合併報表,是否造成金控資本適足率不足及需要增資等情況,若增資有困難,金管會是否會協助等?金管會表示,仍要後續試算,若有需要金管會將在合法範圍內,提供台新金必要的協助。
官員私下表示,先前銀行局有意事先對金控法控制性持股提供行政解釋,讓台新金與公股能事先協商,不必硬踫硬,但雙方都無意申請事先解釋,造成今日局面,目前台新金就算要依金控法申請提高對彰銀持股到25%以上,在現在局勢下,恐怕也「不合適」。
金管會官員私下指出,今天開盤台新金、彰銀股價可能有波動,但僅是個案,不致拖累金融股及大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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