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志堅/專題報導
食安風暴不斷,一路從塑化劑、銅葉綠素到餿水油不斷延燒,讓台灣民眾人心惶惶民怨四起;但最讓民眾無法接受的是,司法機關似乎也荒腔走板,就像這次涉嫌煉製餿水油販售全台的主嫌郭烈成,竟然只以區區5萬元交保,甚至還差點讓他提領存款逃亡。對此,有資深刑案律師指出,很顯然台灣的司法機關是「輕忽」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嚴重性,才一再縱容導致黑心業者有恃無恐,讓食安危機不斷失控。
資深刑案律師陳宏彬表示,一般司法實務經驗,隨便一件刑事案件的交保金額至少都在10萬上下,但黑心餿水油侵害性那麼嚴重、危害層面那麼廣,其中所牽涉的不法利益更是難以估計,卻竟然隨便就以5萬元新台幣交保,這凸顯司法機關根本不認為食品安全犯罪是重大犯罪,所以才沒有像偵辦槍支或毒品案見那樣慎重其事,導致業者屢屢心存僥倖,製造黑心食品牟利,侵害人民健康。
如何有效積極防制黑心食安危機層出不窮,律師陳宏彬認為,司法機關應從下列3個方向著手;首先,在查緝偵辦類似案件時,必須對上下游廠商、業者「同步搜索」,不能只是象徵性抓上游不管下游,或是媒體報到哪裡才查到哪裡,讓相關業者、廠商有機會串證或湮滅證據。
再則,律師陳宏彬認為,司法機關在偵辦類似黑心食品安全犯罪時必須將層級提高到向偵辦幫派、槍支、毒品案件的高度,一經查獲必須先予以「羈押」,一方面防止串證、湮滅證據,另一方面也可起到警惕作用,「因為有錢人最怕關」;如果要予以交保,也必須要是「重保」,以天價保金來防止相關涉案廠商、業者逃亡。否則,不可能有辦法杜絕台灣食品安全犯罪;因為,從犯罪成本的角度來看,不法所得的獲利和5萬元的交保金額,實在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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